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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制药工程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2022-06-20 11:19 公共基础学院 

为了满足老师科研工作及学生大创的需要,食品与制药工程实验中心部分实验室对师生开放。同时为了保证实验室安全,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开放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安全坚持“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实验室钥匙统一由实验老师严格管理,申请人(指导老师)需提前1-2天与实验室管理人申请开门,申请人在实验过程中应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仪器设备及工具。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未经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三、申请人(指导老师)不得在申请的实验室内存放与实验无关的任何物品和个人物品,一经发现禁止使用实验室1周,3次督促仍不改的,禁止申请实验室。

四、实验中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约水、电与其它消耗材料,保持实验室整洁,如损坏仪器设备等应立即告知实验室管理人。

五、实验中用到的各类耗材由申请人(指导老师)负责看管,当日实验结束后收拾好自身实验耗材,自己妥善保管,禁止占用实验室公共试剂柜,禁止将耗材存放在申请的实验室内等。

六、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前要严格检查水、电、门窗及贵重物品,切断电源、火源、水源,做好实验室卫生,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本。

七、使用期间如因操作不当或违反实验室相关规定引发安全事故,由申请人(指导老师)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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